墨西哥对中国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
时间: 2007/9/8 0:00:00 来源: 中国农机总网 浏览量: 292560 字体选择: 大 中 小
墨经济部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
墨西哥经济部于2007年8月21日在官方日报发表公告,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调查行政复审(税号为8481.20.01,8481.20.04,8481.20.99,8481.30.01,8481.30.99,8481.80.18,8481.80.20,8481.80.04和8481.80.24)。
1. 1994年10月18日,墨经济部决定对从Newman’s Incorporated公司进口的上述产品(税号为8481.20.01,8481.20.04,8481.20.99,8481.30.04,8481.30.99,8481.80.01,8481.80.03,8481.80.09)征收4%的反倾销税,对从中国其他企业的上述产品(税号同上)征收105%的反倾销税。
2. 2001年2月21日,墨经济部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(税号为8481.20.01,8481.20.04,8481.20.99,8481.30.04,8481.30.99,8481.80.18,8481.80.20,8481.80.04,8481.80.24)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,并将反倾销税调整为125.96%。
3. 2006年2月13日,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,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4. 2007年1月11日,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钢铁制阀门的反倾销行政复审,将从2006年2月21日起继续对其征收五年的值为125.96%的反倾销税。
5. 2007年8月21日,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开始对中国钢铁制阀门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,并设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。
6.感兴趣方可到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**调查问卷或从www.economia.gob.mx下载。感兴趣各方资料应于28日内送抵墨经济部。
7.本公告自公布之次日起生效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