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6年重大科技专项工业项目中期检..
时间: 2007/7/14 0:00:00 来源: 浏览量: 295147 字体选择: 大 中 小
浙科发高〔2007〕150号
各有关单位,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:
为加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管理,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,根据《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决定对2006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工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本次检查的项目范围为:2006年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计划中工业领域部分项目,共240项(详见附表1)。
二、检查要求
(一)项目中期检查以科技项目合同书(贷款贴息项目以实施方案)为依据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书(或实施方案)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、技术经济指标和进度计划等,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,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》(详见附表2)。
(二)项目承担单位属各市、县(市、区)的,执行情况表需经县、市科技局逐级审核报送我厅,请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,提出审核意见。项目承担单位属省级单位的直接报我厅。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,要求于7月25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。7月下旬-8月中旬,我厅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、咨询专家组对项目执��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。
(三)按合同规定2007年到期的项目,请承担单位抓紧完成项目研发任务,及时提出验收申请,我厅将根据验收结果安排项目补助经费。项目验收资料要求和验收申请程序按照《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办理。
联系人:赵治栋 87054023
附件:1.2006年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工业项目汇总表
附件:2.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
二○○七年七月九日 |